“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食品安全关系中华民族未来,能不能在食品安全上给老百姓一个满意的交代,是对我们执政能力的考验。” 食品安全问题与群众的生活、健康、安全息息相关,保证“舌尖上的安全”更是一刻都不容忽视。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柳州食品安全监管的技术支持主力军,柳州市质量检验检测研究中心(下称:质检中心)始终坚持锻炼自身检验检测技术,持续提升实验室能力建设,积极参与各级机构部门组织的能力验证活动。
近日,市质检中心参加了由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测试评价中心组织的猪肉中甲硝唑的测定能力验证活动并取得满意结果。
(结果通知单)
(检验员在做猪肉中甲硝唑检测实验)
据悉,以甲硝唑为代表的硝基咪唑类药物具有抗厌氧菌、广谱杀菌作用强等优点, 曾经广泛用于预防和治疗家禽组织滴虫病、球虫病以及猪出血性炎等疾病。但其对人体有较强的毒副作用, 滥用后易造成耐药性, 危害公共卫生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93号》明确规定不准以抗应激、提高饲料报酬、促进动物生长为目的在食品动物饲养过程中使用甲硝唑。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明确规定,甲硝唑允许作治疗用,但不得在动物性食品中检出。
猪肉作为人民群众餐桌上最常见的肉类品种,养殖过程中规范用药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我中心使用GB/T 21318-2007 《动物源性食品中硝基咪唑残留量检验方法》运用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对猪肉进行甲硝唑检验,具有选择性高,定性定量准确等诸多优点。
质检中心拥有畜禽及水产品中磺胺类、氯霉素类、氟喹诺酮类、硝基呋喃类、硝基咪唑类、四环素类、β受体激动剂等多项兽药残留CMA检测资质,长期以来从事市场监督管理局、农业农村局的监督抽检和生产企业委托检验,为柳州市民筑牢食品安全长城贡献力量。
(通讯员:武源 编辑:陈玥文 审核:宫辛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