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压力容器操作岗前培训,确保实验室安全 - 柳州市质量检验检测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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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压力容器操作岗前培训,确保实验室安全

发布日期:2021-05-17

    为加强和规范快开门压力容器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增强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和相关作业人员对“三落实”、“二有证”、“一检验”的认识,确保压力容器作业人员安全操作。今年3月2日至5月6日,柳州市质量检验检测研究中心派出12人参加广西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柳州分院)举办的“压力容器作业人员培训考核班”学习班,经培训考试后均顺利取得了由柳州市行政审批局颁发的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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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十四条规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从事相关工作。市质检中心在食品、药品、化妆品等微生物检验时,需用到快开门压力容器,对实验用品进行高压灭菌,以确保检验结果真实、可靠,以及实验后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快开门压力容器属于特种设备的一种,应取得R1上岗证,方可从事快开门压力容器的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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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过特种设备安全培训教育,不仅能提高作业人员对安全工作的责任感,而且能提高检验员自觉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自觉性,增强他们的安全生产法制意识,为质检中心的安全生产提供了更有力的保障,为企业提供更专业、更可靠的服务。


(通讯员:韦永朴  编辑:陈玥文  审核:宫辛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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