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质检所“甲醛释放限量”项目顺利取得检测资质 - 柳州市质量检验检测研究中心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中心新闻 >

柳州市质检所“甲醛释放限量”项目顺利取得检测资质

发布日期:2019-03-05

 2019年2月,柳州市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所“甲醛释放限量”检验项目顺利取得广西市场监督管理局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批复,是该项目广西区内取得该项检测资质为数不多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之一。

 据悉,“甲醛释放限量”项目检测目前执行的最新国家强制性标准即GB 18580-2017《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该标准取消原标准中的干燥器法、穿孔萃取法的甲醛释放限量值,甲醛释放量测定试验方法统一为“1立方米气候箱法”,相应的延长了样品测试期限,约23天可出具检测报告。该检测方法最大优点在于可最真实地模拟室内气候环境,检测结果更接近现实环境,因而更科学、更可靠、更准确。目前,市质检所具有7台1立方米甲醛释放量测试气候箱,能同时容纳7个批次样品检测,可充分满足柳州市范围内客户的批量检测需求。

QQ图片20190311165528.png

(市质检所技术人员正在对“1立方米甲醛释放量测试气候箱”设备进行操作)

柳州市产品质量安全所致力于服务柳州市及周边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持续加大投入,不断夯实自身基础。此次 “甲醛释放限量”检测项目取得检测资质,标志着市质检所已具备检测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项目的能力,将为柳州市及广西人造板产业的发展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通讯员:陈立君   编辑:陈玥文



版权所有:柳州市质量检验检测研究中心 单位地址:柳州市阳和大道4号    邮编:545001    纪检监察举报电话:0772-2812294 ICP备案号:桂ICP备09007967号-3
服务热线:0772-28122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