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减免检验检测费用的公告
依据《关于印发广西改进安全质量认证和生产许可管理若干措施的通知》(桂政办发〔2018〕48号)、《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改进安全质量认证和生产许可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柳政规〔2018〕56号)的要求,我所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收费按收费标准价格的90%收取,其中对自治区重大建设项目、规模以上企业的检测收费按收费标准价格的80%收取。
柳州市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所
2018年10月8日
柳政规〔2018〕56号 (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改进安全质量认证和生产许可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doc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改进安全质量认证和生产许可管理若干措施的通知(桂政办发〔2018〕48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