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柳州市质量检验检测研究中心(以下简称:柳州市质检中心)参加大连中食国实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组织的减肥保健品中盐酸西布曲明的测定能力验证,结果满意。
此次共有来自全国各地的39家实验室参加盐酸西布曲明的测试,由大连中食国实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提供2个检测样品,要求对减肥保健品液体样品进行盐酸西布曲明含量测定。柳州市质检中心实验室的技术人员接收到样品后,按照相关标准使用岛津三重四极杆液质联用仪LCMS8040对两个盲样进行了标准曲线校准、质控样对比、回收实验及结果分析,并进行多次验证后按时提交检测结果,2个样品的反馈结果均为满意,圆满完成了此次能力验证计划。能力验证的通过有效地验证了柳州市质检中心对于非法添加类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充分体现了柳州市质检中心检测能力的可信性和整体检测水平,进一步提升了柳州市质检中心在非法添加领域的检测能力,保障了保健品的食用安全。
(柳州市质检中心质检员运用岛津三重四极杆液质联用仪测定西布曲明)
西布曲明又名N-(1-(1-(4-氯苯基)环丁基)-3-甲基丁基)-N,N-二甲胺,曾经被用于减肥药。西布曲明作用于人的中枢神经系统,能抑制食欲、加速代谢,同时也会带来高血压、心率加快等副作用,还有可能引发中风,甚至夺人性命。2010年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停止西布曲明制剂和原料药在我国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已上市销售的药品由生产企业负责召回销毁。
在食品药品中添加西布曲明属非法添加,是违法犯罪行为。近日,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案件,对一名非法生产销售含有禁药西布曲明“减肥神药”的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40万元。不法商家为了提高效用,进行的非法添加往往存在以下特点:添加剂量随意、添加成分不为人知、添加成分有很大副作用等,消费者在使用后会对自身的健康造成严重损害。因此在平时的生活中,广大消费者要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在购买食品时注意查看食品的配料表、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企业等信息,选择正规、有信誉的食品品牌。如若误食添加了非法添加剂的食品,应及时就医,保障自身的生命安全。
(通讯员:李庆浩 编辑:乔群欢 审核:宫辛玲)